(一) 特种作业
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,对操作者本人、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、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。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。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,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。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。
培训科目
(二) 消防设施操作员
1.培训对象
全省各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、消防安全责任人、管理人以及从事或即将从事建(构)筑物消防设施运行、操作和维修、保养、检测等工作的人员。具体如下:
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
消防安全检查人员
消防控制室监控人员
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人员
消防安全管理等消防从业人员
其他自愿参加消防培训的人员
*以上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,年龄在18-55周岁,男女不限
2.证书价值
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是从事消防相关岗位的法定必备凭证,同时也是个人专业能力的官方背书,能在求职、晋升时帮你打造差异化优势,更受用人单位青睐。
证书补贴
凭证书可领取1000-1500元证书补贴
持证上岗
政策要求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100%持证上岗
准入类证书
证书终身有效,消防行业敲门砖
3.培训内容
(三)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
特种设备作业人员
1.职业定义:
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钢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、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、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
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培训合格取得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,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,各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都要复审,复审年限有所不同
2.特种设备作业产品项目:
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项目根据设备类型和监管部门,分为机电类和承压类。机电类由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(简称特检所),承压类由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(简称铜检所)进行监管考核
(一)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
1.职业定义
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,从事可能对本人、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
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,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,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
2.培训项目
(二)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
1.职业定义
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
(三) 建筑七大员
1.职业定义
建筑七大员是指建筑企业工程管理的关键岗位,建筑施工企业关键岗位必须持证上岗。具体工种如下:
(一)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
提升职业技能,获取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
(叉车司机)
(叉车司机)
(叉车司机)
(叉车司机)
(叉车司机)
(叉车司机)
(叉车司机)
(叉车司机)
(叉车司机)
(二)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
专项能力认证,提升专业竞争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