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对李某等10名考生禁考的公告

2026-09-21

近期,我站在考生报名资料审核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及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工作中查实,共有10名考生在消防设施操作员报考报名环节存在上传虚假材料、弄虚作假的违纪违规行为。根据考生本人签署的《鉴定考试诚信承诺书》,依据人社部《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》第二章第七条相关规定,我站决定对相关考生作出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等处理。现将具体处理情况通报如下:

一、对以下9名考生,依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禁考两年

(一)工作经历造假

1、李   某 身份证号:370********2828;

2、郭某锋 身份证号:410********8039。

(二)学历材料造假

1、侯某杰 身份证号:410********0338;

2、惠   某 身份证号:130********1812;

3、赵某通 身份证号:132********4011;

4、牛某彬 身份证号:370********5017;

5、师某晨 身份证号:142********6319;

6、张某强 身份证号:110********8216;

7、冯某星 身份证号:110********2618。

二、对以下1名考生,依规取消成绩、撤销证书并禁考两年

刘某清 身份证号:230********4816

三、有关要求

下一步,我站将持续加大考生报名资料审核、后台复核及随机抽查力度,从严整治报考弄虚作假行为,持续规范技能人才评价考试工作秩序。

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,务必严格遵守考试评价相关规定,自觉履行诚信报考承诺,如实填报报考信息、真实提交报考材料。凡在报名、审核、鉴定及证书核发全过程中发现学历、工作经历等材料造假、隐瞒真实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的,我站将一律依规严肃追责处理,相应记入技能人才评价诚信档案。

请存在材料不实、信息有误等问题的考生,主动自查自纠、及时取消报考预约、更正相关信息,切勿心存侥幸、弄虚作假。一经核查发现虚假报考行为,将依法依规作出取消报名资格、取消考试成绩、撤销职业资格证书、限制报考等严肃处理。


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

2026年9月21日